知识梳理
一、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秦统一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强大的中央集权制度。基本内容有:
1、皇权至上。秦王嬴政改称“皇帝”,总揽国家的司法、立法和行政、军事等大权于一身。
2、中央机构实行三公九卿制。各级官员互相配合、互相牵制。
3、废分封、置郡县。通过对郡县长官的统一任命、考核、奖惩,从而使地方的行政管理权集中于中央。
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斗争
1、“七国之乱”与汉武帝的集权措施
(1)汉初的统治体制是“郡国并行”制,可是它不仅不能巩固统治,反而引发了“七国之乱”,严重威胁中央集权。
(2)汉武帝厉行中央集权:①颁布“推恩令”,以“推私恩,分子弟邑”为名,达到削弱王国,加强中央集权的目的。②设置刺史,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2、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与宋初中央集权的强化
(1)唐朝“安史之乱”后,出现藩镇割据的局面,唐亡后又恶性发展为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
(2)宋初中央集权的强化:宋太祖为改变唐后期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从“权”、“钱”、“兵”三方面着手,加强中央集权。①收精兵。将禁军的统领权一分为三,都直接对皇帝负责;又设立枢密院,掌调兵之权,使统兵权和调兵权分离,有利于皇帝控制军权。②削实权。削弱或剥夺宰相、节度使、州郡长官和武将的权力,派文臣出任州郡长官。③制钱谷。北宋在各路设转运使,规定地方赋税留下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由转运使全部运送中央,这就消除了地方割据的物质基础。宋初通过上述措施,使中央集权得到强化,但造成了“冗官”“冗兵”“冗费”的局面。
三、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1、隋唐时期,在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尚书省下设六部。三省之间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