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已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思想。
1987年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高度评价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开始找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意义,强调指出,这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继找到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实现第一次历史性飞跃之后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
1992年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 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 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用新的思想、观点,继承和发展了 马克思主义。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
——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上,强调走自已的路,不把书本当教条,不照搬外国模式,以马克思主义 为指导,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上,作出了中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强调这是一个至少上百年的很长的历史阶段,制定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以这个基本国情为依据,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