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整体与部分的统一
1.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
(1)区别:①含义不同: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从数量上看它是一;部分是事物的局部或发展的各个阶段,从数量上看它是多。
②地位、作用和功能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部分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新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