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不是西周的独创。分封诸侯在夏代就有,商朝进一步推行,不过商代外服的君长虽有受封,但与商王没有血缘关系,而商王的宗亲多封授在内服区域。西周的分封制较之于夏商,又有制度的创新,被称为“封邦建国”,体现出出新的时代特征。成为周代巩固政权的一种重要政治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实行,并加以完备,对西周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一、西周分封制的新特点
1.宗法色彩更加浓厚
成王时周公分封的诸侯国数量很多,对这些被封的诸侯,周王称其中同姓的为伯父、叔父,称异姓的为伯舅、叔舅。相对来说,商朝所分封的附属国君长,与商王很少有血缘姻亲关系,因此他们时常反叛商王的统治。而西周利用宗法血缘关系把众多的诸侯同周政权紧密地结合为一体,这就是所谓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强化了对地方的管理。
2.同姓分封,范围扩大
对照《西周分封示意图》,不难看出同姓的诸侯在燕、鲁等地大有其人,打破了商朝同姓多内服的成例,使周王亲族的势力远达边鄙,扩大了周王的有效管辖范围。
3.义务更加明确
例如,诸侯必须定期朝觐周王,向周王贡献各种物产,接受周王之命出兵保卫王室或征伐反叛等;同时对周王的婚丧嫁娶、巡狩等也要尽义务。有时,诸侯大国可在周王授意下调动附近的中小诸侯国的军队,共同从事征伐战争。由于大国成为一方之长,所以又称之为方伯,有的方伯还被召入朝廷任职,辅佐周王。
4.逐级分封
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要以大宗的名分继续对自己的宗亲进行分封,这就使周王的势力随着血缘关系的逐级延展,渗透到诸侯国的每一个地区;商代未见如此严密的制度,商王对外服地域的控制力是很有限的。
5.等级爵位产生
被分封的诸侯,在爵位上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号,虽然从金文内容上看,尚未有等级差别具体如何不同的记载,但已经分类定等级是可以确定的。
6.监国制度出现
周王为了防范诸侯叛乱,派人作为监官去监视他们。例如周灭商后,周武王令商纣王之子武庚仍居殷故地,管理殷民,同时又分封自己的弟弟管叔、蔡叔、霍叔在其周围进行监视,称为“三监"。出土的铜器铭文证实,西周还派有一些监官到其他诸侯国去。这是周王对地方诸侯加强控制的一种重要措施,也是中国古代确立监察制度的先声。
7.周公制礼作乐,从制度上规范了宗法制和分封制的秩序。
二、西周分封制的历史作用
1.分封制的积极作用
西周分封制总结了历史经验,把建立地方政权与巩固自身统治有机结合起来,使王室能有效地对整个领土进行控制。调节了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周王室用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使周天子成为名副其实的诸侯之君,改变了夏商时代国王为诸侯之长的状况。分封制促进了诸侯国势力的迅速发展,统一的奴隶制度在各诸侯国得麒建立和发展,这是奴隶制经济繁荣的基础。分封制加速了各族融合的进程,受分封的偏远诸侯国逐步接受了中原文化,一些大诸侯不断向周围的夷、戎、狄等少数民族用兵,进而兼并其土地,进行了文化渗透。
2.分封制的局限性
分封制所建立的诸侯国有相对的独立性,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影响了周王权力的集中,容易导致地方割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