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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确定 文理三分开
阅读: 528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0/6/19 15: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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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讯记者昨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江苏高考首次实行“文理三分开”调整,即文理分开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此外,还调整了院校服从志愿的填报方式。因此,平行院校志愿投档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考生应给予关注。
  在志愿设置上,今年在文科类、理科类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高职(专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 5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今年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地说: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分文理,按照总分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A、B、C或A、B、C、D、E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如果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被投到某所院校后因故被退档,也不再被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照上述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两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投档,如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来源: 新华日报 编辑: yanzi123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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