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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读生今年高考报名时才知去年已被录取
阅读: 833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1/1/12 8: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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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快专递发来高考录取通知书时竟比‘牛车还慢’,收到时已3个多月之后,儿子错失了上大学的机会,只得高价复读一年!”昨日上午,在台前县打渔陈乡石门李村村民李金宪家中,李金宪夫妇手持儿子的高考录取通知书气愤不已。
学生家长
填报高考电子信息时才知去年已被录取
据李金宪介绍,去年6月,19岁的儿子李宝华从台前县第一高级中学毕业并参加高考,以429分的成绩填报了两个大专院校志愿,其中一个为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填报的通讯联络人为班主任王万波,所留手机号码为父亲李金宪的。录取等待期间,李宝华多次到学校询问录取情况,但班主任均称未收到李宝华的录取通知书。9月份,眼看录取无望,李宝华与家人商量后,只得四处筹借8000元复读费到中原油田一所高中复读。
去年12月13日,李宝华所复读学校填报高考电子信息时,所在学校老师查询后告知李宝华,其去年已被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消息传来,李金宪全家顿时如坠雾中,12月16日上午,李金宪找到台前县第一高级中学儿子的原班主任王万波,但被告知一直未见到录取通知书。经多方查询得知,李宝华的录取通知书在该中学年级组长李家防处,李家防在零乱的床上翻了一会儿,最终找到了一个未开封的特快专递投送的高考录取通知书,该通知书从大学寄出时间为2010年8月20日,收到时间为8月23日,收信人为王万波,但签收人为尹义彬,大学报到时间为9月4日至5日。
得知此事后,李金宪极为气愤,遂找到台前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长朱效令讨要说法,在了解这一情况后,朱效令称可以从家庭困难角度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无法进行巨额赔偿,此举遭李金宪拒绝。为让李宝华能顺利进行高考报名,在李金宪的要求下,台前县第一高级中学招生办出具一纸证明,称李宝华因未及时拿到录取通知书,延误了入校时间,特此证明。对此,台前县教育局招生办也签署了“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意见。
校方解释
通知书较多,未能及时通知造成积压
昨日上午,在台前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长朱效令称,往年高考录取通知书,多由高三学生班主任收信,之后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及家长。经了解,此次事件真相是,李宝华的录取通知书到达当天,由尹义彬老师进行了签收,之后统一交给了高三年级组长李家防,李宝华的班主任王万波并不知情,因通知书较多,未能及时通知,因此超期积压。就此事,学校将予以责任追究,将从严处理。此事中,李宝华未主动上网查询,也有一定责任,否则也不会错过索取录取通知书上大学的机会。对此事,学校愿意在理解互信的基础上与李金宪协商,达成一个双方可以接受的补偿意见。
昨日下午,李金宪再次致电本报,称儿子因高考录取通知书未及时送达,被人为耽误一年上大学,其损失应由学校来承担。如交涉无果,除起诉台前县第一高级中学外,还将把未将特快专递投送到收件人手中的台前县邮政局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儿子高三复读费、误工费等4.4万元,精神损失赔偿3.5万元。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编辑: kostbar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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