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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11年保送生招生简章公布
阅读: 535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1/1/4 16: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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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有关要求,黑龙江大学2011年继续招收保送生。
  一、招生范围
  具备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保送生办法中规定八个保送生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我校保送生计划全部列入国家核定的当年招生总计划之内。
  2.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收高中阶段英语语种考生的专业及计划:
  俄语专业15人、英语专业25人、法语专业10人、日语专业10人、德语专业10人、朝鲜语(韩国语)专业10人、西班语专业10人、阿拉伯语专业5人。
  (2)招收高中阶段高起点考生的专业、计划及语种:
  俄语专业15人(俄语语种考生报考)。
  3.除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外,我校对其它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三、报名办法
  1.教育部批准的16所外国语中学,需在2011年1月10日前与我校取得联系,确定考试事宜。
  2.其它中学,按要求将保送生报名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1年1月31日前用特快专递邮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处(截止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3.保送生报名推荐表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复印有效。
  四、考试安排
  1.选择报考外语类专业的保送生,需进行语文笔试、外语笔试。
  2.选择报考其它专业的保送生,根据考生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保送生办法中规定的选拔保送条件及报考专业要求,确定考试科目。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录取方式
  1.在我校测试合格的考生,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省级招考办审核,经教育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及学校三级公示后,按有关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2.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拟录取学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报名,经生源所在省级招考办审核录取的保送生可免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后不允许转到其它专业学习。
  六、联系办法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邮政编码:150080    收信人:黑龙江大学招生就业处普招科
  联系电话:0451-86608661     传真:0451-86608177
  黑龙江大学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hlju.edu.cn
  附件:黑龙江大学2011年保送生报名推荐表
  黑龙江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0年12月
来源: 网络 编辑: kostbar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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