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考试
我校艺术设计专业招生考试分为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专业测试由我校组织,科目有素描、色彩两科,每科150分,总分300分;文化考试以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为准,总分750分。
1.专业测试
我校专业测试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我校报名资格的考生,请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并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河北省:
报名时间:2011年2月11、12日
考试时间:2011年2月14日
考试地点: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省:
报名时间:2011年2月17、18日
考试时间:2011年2月20日
考试地点:潍坊市招生办
2.文化课考试:
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兼收)。
五、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文理兼收,全面考核,分省排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河北省和山东省考生的考试成绩分别排名,分别录取;
2.我校于3月下旬通过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并按每个省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四倍发放“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11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同时将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省招办备案。考生需持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统一招生考试;
3.对政审和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我校接受其生源所在省投档;(论坛)
4.我校将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专业成绩+高考成绩)。
六、注意事项
1.我校艺术设计专业仅限保定校区招生;
2.我校艺术类招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不对考生单科成绩进行要求和限制。
七、监督机制
1.我校在艺术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考我校,我校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如发现新生身体条件、专业或文化水平不符合录取标准或报考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直接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报其生源所在省招办备案。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3
咨询电话:0312-75231647525336(传真)
学校网址:http://202.206.208.40/zs
电子信箱:ncepu_zs@163.com
九、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