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必须确保学生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和共同选修课程的学习,不得文、理分科。”省教育厅日前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严格落实课程计划”、“严格规范教学时间”、“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规范编班行为”等22个方面对中小学办学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该规定于近期开始施行。
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学期课程表,开齐开足所有课程。除农村教学点可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保证主要课程开设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课程设置外,其它任何学校不得调整、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新课。
□释疑
不分科,高考咋办
“普通高中必须确保学生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和共同选修课程的学习,不得文、理分科。”《规定》这样要求。“高中不得文、理分科,并不是简单的不得分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郭荣学就这一规定向记者释疑:理解这句话不能丢下后面这一句——学校在教学行政班基础上,开设选修课教学班,由学生自主选择。“必修课学生都必须上完,以这个为基础,在选修课中可以体现学生在文、理方面的不同爱好和倾向。”郭荣学表示,高考方案要根据高中课程来设计,而不是倒过来,让高中课程适应高考;因此文理不分科之后,高考怎么办不是问题。
记者 王文隆 实习记者 彭霞
来源: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