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1日讯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近日出台,预示着今年高考高招各项安排基本确定。记者了解到,与往年一样,今年高考仍然在6月7日—8日两天举行。根据教育部规定,各省级招办对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或换录,但高职(即大专)可以补录。允许补录的高职要求是: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本校高职计划总量的10%。
高校招生章程将提前公布
今年高校须在4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在4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这一时间比去年提前5天。高校的招生章程经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且不得擅自更改,届时考生们可上网查询学校的招生层次、办学类型、招生计划等。
加分照顾信息保留到年底
教育部规定了今年高考加分的大框架,指出最高的加分不得超过20分。保送生、特殊类型招生容易藏“猫腻”,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教育部特别要求各级招生部门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从2010年起,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都要向省级招办进行申报,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办和高校公示的保送生名单、特殊类型招生名单等信息,要保留到当年年底,以方便核查。
手机作弊及替考者来年禁考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按照规定,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也不能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今年还将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行为,教育部要求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肃查处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发生的各类违规行为,考生的违规事实将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替考或代替他人考试的考生,不仅取消其当年考试成绩,还将取消下一年高考资格。
试卷相同方可申请异地借考
值得注意的是,因公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其工作或学习地借考的,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学习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不过,虽然这一办法对异地报考是个利好消息,但从可行性来看意义并不大。目前高考自主命题省份达到16个,涉及考生人数约占全国考生总数的2/3;即便另外1/3考生,也有使用全国一卷和二卷的区分。这就很难达到“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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