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的全国“两会”上,多名代表、委员将矛头直指高考加分政策,称这是对绝大多数“裸考”学生极大的不公。杜黎明委员直言不讳:应当取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李钺锋委员也建议,应举行高考加分项目听证会,清理规范加分项目。(3月5日《河南商报》)
高考加分政策的设计初衷,本是为了引导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方向转变。然而,在某些地方,高考加分项目竟然成了权势群体子女的专利,本该公正科学地考查学生特长素质的高考加分政策俨然成了权力寻租、制度走私的道具。
尽管当前高考招生体制已经掣肘了素质教育与不拘一格的选才观,但是我们也看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然是公众普遍认可的公平竞争规则。在当前的制度语境下,指望权力阶层主动放弃既得利益并不现实。越是“一刀切”的政策,权力寻租的空间越小。
我不主张取消所有加分项目,但是严格高考加分制度与程序,十分必要。我们一方面要反思当前“以分数论英雄”高考体制的弊端,逐步放开高校自主招生权利,让更多素质全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脱颖而出。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在吸收广大师生、家长、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各种高考加分政策与自主招生程序进行全面清理、综合考量,制定科学全面的人才评价标准。避免地方各自为政、随意加分。比如,山东省除保留国家级加分政策以外,取消全部省级加分项目,值得肯定。更为重要的是,“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体现”,要把加分程序信息放到阳光下,避免权力之手染指公平的竞争环境。
如果高考改革朝着维护教育公平、利于人才培养的方向发展,给学生评价注入科学内涵;如果高考改革抛弃急功近利思维,循序渐进、谨慎操作,不急于求成;如果包括加分项目在内的程序放到阳光下暴晒,接受公众监督,高考改革诚信与公正才可能被社会逐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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