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栾光煜
本报讯 记者从市招办获悉,针对考生关注的高考[微博]志愿填报问题,市招办提醒广大考生,今年我省高考志愿填报仍然实行“估分填报志愿”政策,考试结束后考生仍需估分填报志愿,请考生做好估分填报的各种准备。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6日至23日。
市招生办提示,6月10日下午,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到高中学校领取高考标准答案,往届社会考生到区市县招生办领取高考标准答案。
6月16日至20日为考生填报志愿和高中学校录入志愿时间,6月21日至23日区市县招生办汇总志愿,同时打印志愿表,考生本人签字认定。填报时间根据各高中具体安排。
为满足广大考生的升学要求,提高高等学校的新生报到率,今年我省提前批次、一本(A段、B段)、二本、三本、专科批次均不设院校服从志愿,录取时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未完成的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补充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补充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补充志愿视为自动放弃)。如再完不成计划,将按考生补报志愿(原志愿作废)适当降分录取。录取结束后不再另行组织补录。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单设志愿表。经招生院校选拔合格并公示的考生方可填报。凡公示名单中有的考生(合格名单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上公示,并刊登在<辽宁招生考试>第五期上),必须填报单设的志愿表,并在相应的批次中填报在第一志愿,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月12日,我市将在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微博]院内举办大连市2013年高考填报志愿咨询大会。届时邀请到全国二百余所高校到会,同考生及家长[微博]就高考填报志愿和高考录取工作,进行面对面的咨询和交流。考生可在6月20日后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高考成绩公布时间及成绩查询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