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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高考作弊案宣判 5人获刑
阅读: 584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2/1/17 1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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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利用手机彩信、短信、QQ等多种功能进行高考作弊案,经自贡富顺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富顺县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依法分别对5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唐某、赵某、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零十五天。
这起作弊案全国涉案共18人,其中高考生12人(另案处理)。
买卖答案 共18人涉案
2011年高考前,万源某中学2011高三应届毕业生陈某因成绩不好打算高考作弊,于是同朋友徐某商定,由陈某用手机将高考试题拍照后发送出考场,徐某找人做题。
徐某在网上找到北京某高校大学生何某,由何做答案,徐付1万元购买,答案由何传到徐QQ。
在网络上得知有人买卖高考答案后,曾某与龙某商定共同出资5000元向赵某购买答案,又各自转卖给6名考生。2011年5月底,曾某、龙某将购得的无线电接收设备和发射器送到富顺存放。龙某家人发现其参与此事后予以制止,此后龙某退出。曾某找到朋友孙某继续帮忙。6月2日,曾某、孙某到富顺,先后与李某等6名考生见面,将接收设备拿给考生并告知第一科考完后只要答案正确就付钱。
后查出,参与此次作弊买卖答案的高考生共有12名,全部涉案人员18人。
无线电检测仪帮忙破大案
“2011年6月7高考开始后,曾某和孙某通过发射器向购买答案的李某等6名考生念答案,该科考试完毕后共向考生收费19500元。”韦章海说,考试期间,自贡市无线电监测站监测到富顺县考点有人用无线电传输设备传输高考答案,频繁发出的无线电信号,很快锁定了富顺某中学附近的一栋楼房。
下午数学考试开始约50分钟后,公安部门会同考点执勤民警迅速出击,将正在考场附近的楼房内传输高考答案的杨某抓获。
富顺县公安局顺藤摸瓜,相继将涉案的何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去年7月7日,富顺县公安局侦查终结此案后,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诈骗罪、盗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将何某等人移送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侵犯国家秘密 5人被判刑
2011年12月30日,经自贡市富顺县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高考期间,万源考生陈某等考生利用手机将高考试题拍照后发送给北京某高校大学生何某做题,何某将试题答案通过QQ传出,再利用手机彩信、短信、QQ功能发送答案给买试题的考生;同时,何某又通过网络向外出售高考答案,经唐某、赵某、杨某等人层层转卖高考试题答案牟利,何某从中获利数万元。
富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唐某、赵某、杨某、曾某等5人违反国家保密法,采取窃取、收买的手段,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其行为侵犯了国家保密制度,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宣判。(被告人及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yanan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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