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专业课成绩公布与查询方式
我校将于2011年4月份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专业课成绩和分省分专业合格线(网址:http://dwzy.xbmu.edu.cn/zsxx);并对专业课合格的考生寄发《西北民族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七、录取原则
(一)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二)舞蹈学、表演(舞蹈方向)专业甘肃省使用统考成绩,其他各省使用校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除了甘肃、青海、宁夏使用校考成绩外,其他各省使用统考成绩;其他艺术专业均使用校考成绩。
(三)舞蹈学专业可招收有一定基础的普高毕业生和艺术中专毕业生,无身高限制;表演专业(舞蹈方向)考生必须是舞蹈中专毕业且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
(四)艺术设计(唐卡艺术)专业招收高考用汉语答卷、有外语成绩的非民考民考生。
(五)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六)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是英语的考生。
(七)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时,各省每个专业的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总数的30%。
八、入学复查
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九、收费标准
艺术类各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视学生公寓现状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我校除国家和省级招办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举报电话: 2938300(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2938019(西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编:730030
招生信息网:http://dwzy.xbmu.edu.cn/zsxx
E-mail:zsb@xbm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293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