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下称“会考”)成绩已于上月底公布。省考试院昨日表示,考生若对本人“会考”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9月8日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填写《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登记表》。在学校报考的考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
据介绍,各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将于9月8日17:00前,进入http://www.ecogd.edu.cn/ds/选择数据维护菜单栏下的考生复查功能,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输入到省教育考试院的数据库中。
省考试院表示,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需组织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及时按网上录入的要求输入考生查分申请数据。省教育考试院于9月15日—16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陈红艳)
来源:《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