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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公布
阅读: 513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0/12/31 15: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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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教育讯 日前,《吉林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招生实施方案》公布,2011年吉林大学自主选拔试点工作将在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共11个省、市进行。详细信息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施自主选拔招生。
招生范围
我校自主选拔试点工作将继续在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共11个省、市进行。
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招生计划占本科招生计划的2%。
招生对象与条件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一定的实践能力,善于独立思考,思想政治品德优秀,且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的首批办好的省级重点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校推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两个以上(含两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
2、具有外语、文学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阶段获得:
(1)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
(2)“21世纪杯”全国中小学演讲比赛全国决赛获奖;
(3)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决赛获奖;
(4)CCTV希望之星英语大赛全国决赛获奖;
(5)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6)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一等奖及以上;
(7)独立创作的文学出版刊物。
3、具有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选拔保送生资格(除外语中学、退役运动员及公安英烈子女)。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异,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原则上年级排名前5%,身体残疾学生排名可适当放宽)。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请进入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毕后提交。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5日至2011年1月25日。
2、邮寄材料:
(1)《吉林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考试申请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独立创作的文学出版刊物原件;
(3)高中期间各学期成绩原始记录单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4)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5)个人自荐报告(请考生本人亲笔书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6)学校推荐信。
友情提示:请将申请材料于2011年1月25日(以邮戳为准)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咨询电话:0431-85166420)。所需材料请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对考生所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选拔程序及综合测试安排、选拔及录取原则等内容请仔细阅读《吉林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吉林大学自主招生咨询电话:0431-85166420
吉林大学申诉电话:0431-85166740
相关链接:《吉林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来源: 新浪教育[ 微博 ] 编辑: goldfisher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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