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教学资源网 >  高考在线  >  高考在线 >  阅读文章
厦门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阅读: 1917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0/12/21 11:04:36
分享到:
厦门大学是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 陈嘉庚 先生于 1921 年创办的,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厦门大学位于厦门岛南端,背依连绵起伏的五老峰,面临碧波万顷的东海。这里风光旖旎,四季如春,具有培养艺术人才的优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艺术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备的教学设施,现有全职教师 109 名,其中教授 22 名,副教授 30 名。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创办于 1983 年, 1984 年起招收本科生。 1986 年获准设立音乐学、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点; 2003 年获准设立艺术设计硕士学位授予点; 2005 年获准设立艺术硕士( MFA )学位授予点。学院各专业同时面向海外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目前在校本科生 1298 名,在校硕士生 311 名。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依托厦门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以学兼中西为基础,以开发学生潜能为目标,在跨越式发展中建立交叉学科、特色学科,推动素质教育,培养既继承优秀传统又富于创新精神的高层次艺术人才。
一、招生计划
(一)专业计划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美术系 2011 年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本科生。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1 .音乐系(共招收 135 人)
音乐学专业(招收 45 人):
( 1 )音乐教育方向招收 30 人(只招收福建生源);
( 2 )艺术管理方向招收 15 人(其中福建 5 人)。
音乐表演专业(招收 90 人):
( 1 )舞蹈方向招收 15 人;
( 2 )作曲方向招收 3 人;
( 3 )声乐方向招收 18 人;
( 4 )民乐方向招收 15 人,仅招收琵琶、二胡、扬琴、古筝、竹笛;
( 5 )钢琴方向招收 14 人;
( 6 )管弦乐、键盘乐(钢琴除外)方向招收 25 人,仅招收手风琴、双排键、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司)、木管(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巴松)、铜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注:福建省考生可以兼报我校音乐学专业中的音乐教育方向和艺术管理方向。安徽、四川、黑龙江、云南、宁夏等五个省份的考生可以兼报音乐学专业艺术管理方向和音乐表演专业。其它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只可报考其中的一个方向,不可兼报音乐表演专业的其它各个方向。
2 .美术系(共招收 155 人)
美术学专业(招收 45 人):
( 1 )美术教育方向招收 30 人(只招收福建生源);
( 2 )艺术管理方向招收 15 人(其中福建为 5 人)。
绘画专业(招收 30 人):
绘画方向(包括中国画、油画、漆画)招收 30 人(其中福建为 8 人)。
艺术设计专业(招收 80 人 ):
各方向(包括环境艺术、视觉传达、综合材料与多媒体、公共空间艺术)共招收 80 人(其中福建为 20 人)。
注: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安排两个或两个以上美术类专业招生,考生可以进行兼报。
(二)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
1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2 .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实行文、理科兼招。
注:因招生计划数有限,我校艺术类专业可能在部分省份只招文科或理科考生。
二、 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本年度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
三、专业考试
(一)专业省统考
2011 年我校美术类专业全部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2011 年我校音乐学专业(含音乐教育和艺术管理方向)和在安徽、四川、黑龙江、云南、宁夏等五个省份招收的音乐表演专业全部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二)专业校考
1. 校考对象:
除安徽、四川、黑龙江、云南、宁夏等五个省份外,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含舞蹈、作曲、声乐、民乐、钢琴、管弦乐和键盘乐(钢琴除外)等六个方向)各方向的考生。
2 .校考报名:
( 1 )符合艺术类招生报名条件和我校专业校考范围的考生,可按我校所设考点规定的报名日期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 ① 本人身份证; ② 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专业统考合格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 ③ 个人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近照 2 张;
( 2 )报名时考生须认真填写、确认个人有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高考科类、报考专业(方向)、有效联系地址和电话(含区号)等。 (论坛)
( 3 )在校考报名时暂时无法提供高考考生号的考生,如获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资格,须于 2011 年 3 月 1 日之前以传真的形式,将姓名、省份、高考科类、报考专业(方向)和考生号提供给我校艺术学院。
( 4 )凡因上述信息填写错误或逾期提供信息所产生的影响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3 .校考时间、考点:
我校专业校考设置北京和厦门两个考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附件一。报考音乐表演专业作曲方向的考生只能在厦门大学考点参加专业校考;报考音乐表演舞蹈方向的考生只能在北京考点参加专业校考。除作曲方向和舞蹈方向外,福建省的考生只能在厦门大学考点参加专业校考,北京市的考生只能在北京市考点参加专业校考。其余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我校设立的考点中就近选择其中之一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凡未按我校上述报考规定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在我校各考点所取得的专业校考成绩均视为无效。
4 .报考费
150 元 / 人(其中初试 120 元,复试 30 元)。
5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报考证(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我校颁发的专业校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6 .专业校考考试科目及内容:
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分初试和复试,其分值各按一定比例计入总分。
参加音乐表演专业校考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声乐、键盘(含钢琴)、民乐、管弦乐方向
( 1 )初试(按 20% 计入总分):含听写和乐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 其中,听写 30 分钟,乐理 90 分钟 ) 。
( 2 )复试(按 80% 计入总分):按报考方向演唱(奏)(自备两首曲目,从中自选或指定片段,考试时间限五分钟;伴奏自备,仅可钢琴伴奏或 CD 光盘伴奏。)。
来源: 腾讯高考 编辑: goldfisher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 暂时没有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