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美国建立联邦制国家 美国共和制的确立
1.(2015·福建泉州一模·21)法国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认为:美国联邦制是“为了把因国家之大而产生的好处和因国家之小而产生的好处结合起来”。对作者观点理解最全面的是( )
A.联邦制加强中央政府权力 B.地方各州自治权不断增强
C.中央权力与地方分权结合 D.三权分立实现了分权制衡
【考点】美国共和制的确立——1787年宪法
【解析】联邦制加强中央政府权力只是作者观点的一个侧面,他也强调“国家之小”,故A项错误;美国各州有一定的自治权,但材
料未体现“增强”,故B项错误;联邦制体现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结合,故C项正确;材料中未出现三权分立与制衡的信息,故D项错误。
【答案】C
2.(2015·福建漳州一模·17)美国历史学家J·布卢姆认为:“1787年在费城所起草的宪法是实验时期最伟大的创造性的胜利。”对“创造性的胜利”诠释正确的是( )
A.诞生了西方首个宪政文献 B.开启了代议制民主模式
C.成功实践了自由主义思想 D.创建了近代民主共和制
【考点】美国共和制的确立——1787年宪法
【解析】1689年英国通过的《权利法案》也是西方宪政文献,比美国1787年宪法早,故A项错误;开启了代议制民主模式是英国,不是美国,故B项错误;成功实践了自由主义思想不属于“创造性的胜利”,英国比美国早实践了自由主义思想,故C项错误;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实行民主共和制,是第一个民主共和制国家,故D项正确。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