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人大制度 造福人民
一、要点讲解
1.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复习时要理解以下两层意思:第一,国体涉及国家性质,标志着国家权力的归宿,即哪个阶级或哪些阶级掌握国家权力,是解决谁统治谁的问题;政体涉及国家的组织形式,如何行使国家权力,是解决如何进行统治的问题。第二,国体与政体紧密相联,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但两者不是简单的对应关系,由于历史条件等原因,国体相同的国家可以采取不同的政体。如美英都是资本主义国家,但美国的政体是总统共和制,英国的政体是议会君主制。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
复习时要清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是人大机关,而是以人大机关为核心的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 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民主选举产生,但选举的方法有直接选举(乡镇、县 级)与间接选举(省市级和全国)之分。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我国宪法规定的,教材从五个方面阐述。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包括:(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享有一定的立法权。(5)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实行少数服从多数。
复习时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在人民与人大代表的关系上,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对违背人民意志或不称职的人民代表,人民有权依照法律程序罢免。第三,在人大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必须按照它的决定办事,在这个前提下,分别由行政机关行使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