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考纲解读】
本专题是每年高考考查的重点,从命题内容上看,高考对本部分的考查较广,考查的重点有:重点考查了人大代表的权利、党的执政方式、人民政协的职能、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立足人民利益的维护,考查党与政府的知识较多。同时立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步,考查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主观题均有所体现。
在2015年备考中要注意:结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召开,以及地方各级人大会议热点问题的讨论,认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人大代表的地位和权利;结合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及党的各项活动,具体分析党的性质、宗旨、地位、作用和执政方式,以及政党制度;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案例,认识民族地区发展的政治因素,特别是结合政治生活中党、政府、公民三个主体,认识其在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中的作用;结合民主党派以及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职能,分析我国政党制度的意义。
【知识网络】
【重点知识梳理】
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 人大与人大制度
人大是我国的权力机关,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2.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人大的职权不同
(1)在国家权力机关中,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
(2)人大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主要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特别提醒】四个权力区分的关键是看内容,而不是看文字表述中有没有“决定”两个字。如果是关于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则是立法权;如果是对国家权力机关干部进行任免的决定,则是任免权;如果是对其他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则是监督权;如果是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则是决定权。
3.人大代表和人民
(1)人大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人大代表要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否则,人民有权依照法律程序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