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实施,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从多个角度体现出前所未有的环境保护、治理力度,法律条款从47条增加到70条,雾霾治理入法、首次设计“按日计罚”制度、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大修后的环保法,直指违法成本低、环保意识弱等环境治理顽疾。在现阶段,原环保法已经暴露出诸多缺陷和不足,主要是立法理念已不适应时代变化的要求、法律定位不清晰、政府环境责任难落实、与单项法的衔接不顺等等。
新《环境保护法》有四个特点:一是定位合理,是定位在环境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二是创新理念。近年来环保领域的一些主要理念和指导精神,如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保护优先等,新法中都有所体现。三是完善制度。一些新的制度,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生态 补偿等,新法都作了明确规定。现有的一些老制度,如环评、区域限批等,也进行了调整完善。四是强化责任。增设了按日计罚、治安拘留等措施,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权,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此次修法已最大限度凝聚了各方共识,是现阶段最有力度的一部环保法,也为未来统一协调大环保“基本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与教材知识的结合点
1、经济生活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必须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有助于发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有助于节约资源,提高消费的科学性,保护环境,绿色消费。
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新《环境保护法》对企业更“严格”。一方面加大处罚,实施“按日计 罚”制度;另一方面,对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取消了限期补办,进行处罚甚至还要恢复原状。这就要求公司的经营活动积极践行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