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五 公民与政府
一、必知四个核心概念
1.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依法行政是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
3.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
4.政府的权威是指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得到人民认同的威望和公信力。
二、必记三个基本关系
1.我国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辩
证
统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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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区别,相互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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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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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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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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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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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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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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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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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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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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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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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辅相
成互为
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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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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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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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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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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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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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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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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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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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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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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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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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比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四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1)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