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1. [2013·河北石家庄二模][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学校,所以养士也。然古之圣王,其意不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盖使朝廷之上,闾阎之细,渐摩濡染,莫不有诗书宽大之气,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东汉太学三万人,危言深论,不隐豪强,公卿避其贬议。……三代遗风,惟此犹为相近。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学校》
材料二 议会掌握国家的立法权、财政大权、监督权,议会还有权改变君主的人选,是议会生君主。而“学校”从未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君主和“学校”的权力范围划分,其自身的财政尚且不能独立,君主对“学校”有着绝对的控制权,是君主生“学校”。英国议会自14世纪以来区分为上、下院,其组成人员来自社会各行各业、各个利益阶层,复杂的人员构成使议会成为反映社会不同声音和需求的场所。而组成“学校”的主体是接受儒家传统教育的大儒、士人们,单一的人员构成使得“学校”的声音也是单一的,这些人形成的“学校”反映的不是民意而是道义。英国议会的组织机构、活动程序等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并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而在这一方面黄宗羲基本没有言及。
——摘编自林树青《论黄宗羲的“学校”思想》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学校”的功能。
(2)根据材料二,归纳英国“议会”与中国“学校”的主要不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不同的思想根源。
解析:第(1)问从材料信息看,黄宗羲认为,学校不仅是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且是参与国家政治的机构,并有权对皇帝和大臣进行监督和批评。据此回答“功能”。第(2)问分析材料信息,可以从以下角度分析“不同”:议会和“学校”同君主的关系;议会和“学校”的组成人员;议会和“学校”与法律的关系。结合第一小问可知二者的思想根源不同,英国“议会”的思想根源是“主权在民”,而中国“学校”的思想根源是“主权在君”。
答案:(1)功能:培养管理人才;议政;舆论监督。
(2)不同:议会权力高于君主,“学校”依附于君权;议员来源广泛,“学校”群体成分单一;议会以法律制度保障运行,“学校”则没有。思想根源:“主权在民”“主权在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