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依法治国
【热点背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 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作出了 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决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着眼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热点分析】
一.经济生活角度
1.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经济生活实施宏观调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创造平等竞争的法治环境,能够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提高企业的效率。
2.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的规范和引导,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反腐制度化将有助于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政治生活角度
1.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全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2.公民要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全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 宪执政。遵守宪法不仅是公民的义务,更被融入为执政党的执政理念。
3.我国政府要坚持依 法行政。全会指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