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做“国家秘密”的回答
律师申请公开“民航发展基金”遭拒,官方称涉密--“从1992年至今二十余年间,全国各地机场建设费征收了一千亿元。”身为律师的王先生希望了解这笔收费的依据,随即向财政部申请信息公开,遭到拒绝。为此,王先生将财政部起诉至法院,7月29日,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行政案件。对于王先生的起诉,财政部辩称,经审查发现,国务院对民航机场建设费和民航发展基金的批复涉及国家秘密,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关于行政机关不得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相关规定。
又见公民信息公开申请中的“国家秘密”回应。这真像是一种二律背反的现实悖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五年有余,“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透明理念早已深入人心,但我们却在遭遇越来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