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消费”之痛
“职务消费”,是最近冒出来的新名词。新华社披露的“职务消费”总数据,高达数千、上万亿之巨,令人咋舌!
人一担任某种职务,如科长、县长、厅长之类,便生出了“职务消费”。按照现行的公务员薪酬制度,某个职务,就分别有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各种津贴等等。也就是说,公务员的“工资条”,包括了他的“职务消费”,由国家和地方财政负担,并纳入预算。
但“职务消费”的离奇之处在于,除了“工资条”之外,还有名目繁多的“消费”,且统统由纳税人埋单,让老百姓痛心疾首,怨声载道。如最显眼的“三公”消费,即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车消费,就大半与“职务”纠结在一起。此类“职务消费”,不只奢侈浪费,而且为腐败蔓延洞开了方便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