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唐太宗在位时废太子,立第九子李治为太子并传位于他(即后来的唐高宗);康熙帝临终前用“立遗诏”的方法传位于第四子胤祯(即后来的雍正帝)。对这种做法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是对王位世袭制的补充 B.违背了宗法制度
C. 反映了君主专制的加强 D.破坏了世官制度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新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