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150分钟 试卷分值:150分
注意:本试卷包含I、Ⅱ两卷,第1卷为阅读题,第Ⅱ卷为表达题。所有答案必须答在答题卷及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所有选择题答案必须用2B铅笔涂在答题卡中相应的位置,答案写在试卷上均无效,不予记分。
第I卷(共67分)
一、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3题。(9分)
《诗经》原来是诗,不是“经”,这在咱们今天是很准确的。但在封建社会里,诗三百篇却被尊为“经“,统治阶段拿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诗三百篇是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这些乐歌一方面用于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当作仪式的一部分或娱乐宾主的节目。另一方面则用于政治、外交及其他社会生活,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其作用和平常的语言差不多,当然它更加曲折动人。例如周代有一种“献诗陈志”的做法,当一些人看到国君或者同僚做了什么好事或坏事,就做一首诗献给他们,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还有人由于个人遭受冤屈或不幸,也往往通过诗来发泄和申诉。应该说明,“献诗陈志”是要通过乐工的演唱来献给君上或同僚的,所以卿士“献诗”总和“簪献曲”或者“瞍赋”、“矇诵”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