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推理与证明
(1)归纳推理的一般步骤:
①通过观察某些个别情况发现某些相同性质;
②从已知的相同性质中推出一个明确表述的一般性命题(猜想).
(2)类比推理的一般步骤:
①找出两类事物之间的相似性或一致性;
②用一类事物的性质去推测另一类事物的性质,得出一个明确的命题(猜想).
(3)综合法的特点是:从“已知”看“可知”,逐步推向“未知”,要求逐步推理,实际上是寻找它的必要条件.
(4)分析法的特点是:从“未知”看“需知”,逐步靠拢“已知”,即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即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