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课 走近国际社会
[考点展示]
1.国际社会的成员:主权国家;国际组织;联合国。
2.处理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国际关系及其决定性因素;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
核心考点一 主权国家的权利与义务
1.主权国家
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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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国际社会最基本的成员,国际关系的主要参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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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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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性质分,有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按经济发展程度划分,有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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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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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是构成主权国家的基本要素,其中最重要的是主权。主权作为国家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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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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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管辖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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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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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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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1)主权和政权有时并不一致,如港、澳、台都有自己的地方政府组织(立法院、行政长官等),即政权,但主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行使,因此,它们都不是主权国家,而是地方行政区域。
(2)主权和人权相辅相成,主权是充分享有人权的前提和保障,主权高于人权。西方“人权高于主权”的实质是借人权干涉别国内政,是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表现。
2.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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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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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含义:主权国家拥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②举例:一国可以自由修改宪法、变更政体、确定经济体制、缔结条约、进行自卫战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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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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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含义:主权国家不论大小、强弱,也不论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有何差异,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②举例:任何国家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在外交文件上有使用本国文字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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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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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含义:主权国家拥有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②举例:进行防御和自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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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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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含义:主权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辖的权利。②举例:对本国公民和物的管理;对居住国外的侨民和驻外使馆的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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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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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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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在国际社会,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主权国家在享有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义务,否则,必然会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