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讲语言表达简明、连贯、得体、准确、鲜明、生动
一、考纲阐释
最新《考试大纲》对本考点的要求是:语言表达简明、连贯、得体、准确、鲜明、生动屑于语言的表达应用能力,能力层级为E级。高考着重加强对语言文字规范掌握及实际应用能力的考查,“准确、鲜明、生动”是2007年新增的语言表达的要求。
“简明”即表达语言要简洁、清晰,能够用尽可能少的语言表达尽可能多的信息。具体而言,简,即用语不重复哕嗦;明,即语言表达清楚明白,不含混,不模糊,让听者或读者能迅速准确地领会。因此,语言表达力求简洁清晰,实际上就是要求用最经济的语言材料传递最丰富的信息,达到最高的准确性和可理解性,收到最好的表达效果。
“连贯”是指表达语言时,句子与句子间排列组合符合语言习惯,并且前后衔接通畅,文从字顺,辞意畅达。句子与句子应当是逻辑的、有机的联系,就跟人体的血脉一样是贯通的。古人在评价文章时要求“文气畅达”“语言贯通”,就是强调语言的连贯。所以连缀好句子,将思想表达清楚,不乱不涩,考虑好前后的贯通和衔接的紧密,这是句子连贯的基本要求。当然,句子的连贯与简明是紧密统一的,不连贯的语句表达也就不清楚,表达效果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