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四 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
消费者权利的内容。
核心考点 公平竞争与消费者的权利问题
1.经营者要反对不正当竞争
(1)不正当竞争:市场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行为既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公众利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2)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表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法律禁止以不正当手段盗取、泄露、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
(3)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商业诋毁行为、 低价倾销行为、强制搭售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串通招投标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垄断行为或者限制竞争的行为、政府部门滥用职权限制竞争的行为等。
2.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1)消费者享有哪些权益:安全消费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
(2)消费者依法维护消费权益,其途径有: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