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哲学 选修5 专题四
1.2012年4月小张的母亲病了。小张四年未休过探亲假,这次他向单位提出休假探亲,单位以他已在本地结婚为由,不批准他休探亲假。小张工作的工厂既有刺耳的噪声,又有刺眼的电焊强光。工人向厂长要求发放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遭到厂长拒绝。单位只给部分资格老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小张等不在其中。
(1)小张的哪些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2)小张应该怎么办?
2.辨析: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答案:(1)我国宪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确立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法律原则,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即使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权益也应该得到保障。只要劳动者已经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与用人单位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履行劳动义务,从单位领取报酬,法律就视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并对这种劳动关系给予保护。尽管如此,劳动者仍尽量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劳动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
3.浙江丽水男子李某受聘于杭州西湖区蜘蛛侠城市清洁公司,从事高楼外墙清洁工作。没有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就开始工作,不久,李某因为周末加班四个多小时,体力透支,忙乱中从高空坠下,当场死亡。李某家属多次找蜘蛛侠公司交涉,要求享受工亡待遇,但公司声称,双方订有劳动合同,其中明确约定:受聘方出现工伤或工亡公司概不负责,公司也不为受聘方缴纳社会保险。因此,一切后果只能由李某自己承担。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有关知识回答:
(1)材料中蜘蛛侠城市清洁公司侵犯了劳动者李某的哪些权利?
(2)李某与蜘蛛侠城市清洁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如果李某家属就劳动争议打官司,应在哪个人民法院起诉?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