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哲学 选修5 专题二
1.2012年6月一位房东将房卖给甲,虽然没订合同但把房子交给甲使用;不久,由于房价上涨,房东又把这套房屋卖给乙,并和乙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乙要求甲立即腾出房子,而甲以先购买为由拒不搬出。
(1)本案中的房子究竟归谁所有?为什么?
(2)甲的行为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2.小红家的一棵大树的树枝伸到了小明家的房顶上,致使房顶上的盖草比其他地方烂得快,每几年就要换一次。小明家要求小红家将树枝割去,但小红家不同意,两家发生纠纷。
请结合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应如何处理两家的纠纷?
答案: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害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小红家应割去树枝,如小明家确有损失,还应给予适当的赔偿。
3.2012年8月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银行要求其提供担保,甲公司便以一套设备(价值180万元)为该贷款作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现甲公司无力还款,银行与甲公司发生纠纷。
请回答:银行对甲公司的设备享有的权益叫什么权?银行可如何追回欠款?
答案:(1)担保物权。
(2)银行可以对抵押的设备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