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2014高考会这样考 1.考查对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原理的理解和用法;2.以不等式、立体几何、解析几何、函数与方程、数列知识为载体,考查分析法、综合法、反证法.
复习备考要这样做 1.抓住三种证明方法的特点,把握它们解题的一般步骤,熟悉三种方法适用于解决问题的类型;2.加强训练,总结、体会解题中的一些技巧,灵活应用三种方法证明一些实际问题.
1.直接证明
(1)综合法
①定义:从命题的条件出发,利用定义、公理、定理及运算法则,通过演绎推理,一步一步地接近要证明的结论,直到完成命题的证明.我们把这样的思维方法称为综合法.
②框图表示:→→→…→(其中P表示已知条件、已有的定义、公理、定理等,Q表示要证明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