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制度的比较
(1)二者的经济基础不同。前者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后者则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制度都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从形式看有某些相似之处,都是由定期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都是属于一种间接民主,即代议民主。但是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2)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人民代表代表人民利益,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主体是人民。西方议会制是协调资产阶级内部利益关系的场所。议员虽也由选举产生,但议员不对选民负责,不受选民监督,选民无权撤换议员,议员都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
(3)二者的权力和活动原则不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原则,是立法机关,同时又有权组织行政、审判、检察机关,这些机关受它监督,对它负责。人民代表大会除了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外,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的制约。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处于全权性的地位,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西方议会制一般是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互相制约,彼此平衡,以便协调和平衡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的利益,维护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