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这次修改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修订,将个税减除费用标准由2 000元/月提高到3 500元/月。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8%以下,从而使个税纳税人数由现在的约8 400万锐减至约2 400万。专家指出,从我国目前的个税减税情况来看,受益者主要是中低收入者。中低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所以,减税对我国的经济增长会起到一定程度的积极促进作用。
问1:运用经济生活知识,简述我国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积极意义。
答:①收入是消费的基础和前提。根据居民工资水平的实际情况,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有利于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改善人民生活,提高居民消费水平。②税收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可降低中低收 入者的个税负担,有利于理顺 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社会公平。③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有利于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全面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④有利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