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1949-1956年)——从市场经济走向计划经济时代
【阶段特征】
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新中国建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实现了二十世纪中国的第二次历史性巨变。三大民主制度为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了重要保障。新中国建立后,确立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标志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1952年底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完成,随之开始一五年计划和三大改造,1956年底,三大改造工作完成,公有制占据绝对主体地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扫盲教育提高了国人的文化教育水平,“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发展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重要指导。
【主要表现】
1.政治
(1)开国大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历史揭开了新纪元。
(2)逐步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外交上确立了独立自主的外交方针,实施“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的三大外交政策。
2.经济
恢复国民经济,实行“一化三改”;第一个五年计划,基本建立起社会主义工业化体系;1956年底,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