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卑权重、位高权轻”是中国古代设置官吏的重要原则,对品级较低者委以重任便于控制。以下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
A.秦始皇时期的“三公”
B.汉武帝时期的“中朝”
C.唐太宗时期的“三省”
D.宋太祖时期的“二府”
答案:B
解析:秦朝的“三公”位高权重,与题意不符,故A项错误;汉武帝任用自己身边的侍从,组成“中朝”,参与决策,体现了“位卑权重”,而三公九卿转变成了“外朝”,属于“位高权轻”,故B项正确;唐朝的三省长官都是宰相,拥有实权,与题意不符,故C项错误;宋朝的“二府”“位高权重”,与题意不符,故D项错误。
2.察举制在两汉时期历经损益。起初,被举荐的吏、民经皇帝策问后授官;后来,被举荐者需通过朝廷设置的相应科目考试后,才能得到官职。这说明察举制( )
A.按出身授官不能适应统治的需要
B.逐渐被九品中正制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