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认识自然灾害
纵观人类的历史可以看出,灾害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自然异变,二是人为影响。地球上的自然异变,包括人类活动诱发的自然异变,自然灾害孕育于由大气圈、岩石圈、水圈、生物圈共同组成的地球表面环境中,无时无地不在发生,当这种异变给人类社会带来危害时,即构成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异常或者快速变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失稳、资源环境破坏的现象或一系列事件。它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自然异变作为诱因,二是要有受到损害的人、财产、资源作为承受灾害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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