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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这是继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后,国家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和政治体制的又一重大举措。
[创新演练]
1.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横空出世的香港国安法令“港独”分子不寒而栗,惩治的是乱港害港的少数人,保护的是多数香港人的权利自由,为香港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繁荣进步保驾护航。香港国安法的制定( )
①为多数香港人的权利自由提供法律保障 ②影响香港特区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③有利于中央加强对香港特区行使管辖权 ④消除了美国霸权主义对香港发展的干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对有关选举要素作出调整,建立“全流程资格审查机制”,形成一套“符合香港情况、有香港特色的新的选举制度”。该《决定》( )
①有利于坚持爱国者治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②显现了全国人大行使审议权,有利于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 ③有利于完善香港特区法律体系,有效消除制度机制隐患 ④体现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和香港选举制度,是“一国两制”实践中一项重大举措,是香港化危为机、由乱到治的重要转折点。香港国安法和香港选举制度施行的意义在于( )
①这完全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精神 ②有利于巩固香港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③能够有力震慑国内外各种反中乱港势力 ④能够切实保障香港独立行使主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