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克思的设想: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政权,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按需分配的社会主义。
(2)列宁的主张和实践:主张:社会主义革命可以首先在一个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实践:十月革命取得胜利;在苏俄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设想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1921年,又实行新经济政策,探索了一条利用市场和商品货币关系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
(3)斯大林的主张和实践:主张:利用行政手段建立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实践:通过工业化、农业集体化等,1936年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形成高度集中的“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道路,对东欧、中国产生重要的影响。
(4)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的改革:在保持斯大林体制的基础上,给予企业一定的自主权利,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性。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斯大林经济体制进行修修补补,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弊端,注定难逃改革失败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