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无论是古代的“包公戏”,还是今人创作的《大宋提刑官》等司法题材影视作品,在涉及宋代审讯场面时,原告和被告都得跪在公堂上听审。这些文艺作品塑造出来的历史想象,甚至影响了历史研究者。法律史学者潘宇的论文《传统诉讼观念的基本形态与转型》就认为:“在古代司法实践中,涉讼双方一旦受审,不仅要下跪叩首,而且还要受到‘喝堂威’的惊吓。”
但是,我在阅读宋人笔记时,隐约觉得宋代的诉讼是不需要“下跪叩首”的。沈括《梦溪笔谈》中《欧阳文忠推挽后学》载,有一书生起诉学生拖欠束脩,官府判书生败诉,“书生不直向判,径持牒以见欧公。”既然是“径持牒”,应该不会是“跪禀”。朱熹编著《五朝名臣言行录》载,“旧制,凡诉讼不得径造庭下,府吏坐门,先收状牒。公(包拯)开正门,使径至前,自言曲直,吏不敢欺。”诉讼人“径至前,自言曲直”,也不像是“跪禀”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