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2020年5月10日分别向甲厂和乙厂发出了信函:我商场急需A型日光灯1 500支,如果你厂有货,请来函告知,价格面议。甲厂收到该信后,于5月15日给商场回信:你商场所需的日光灯有现货,每支价格50元,如果需要的话,请先预付货款5 000元,余款货到后支付;请5月20日前回复。该商场收到甲厂的回信后,认为甲厂提供的货款支付方式可以接受,但是希望每支价格为45元,于是甲厂在5月19日收到该商场发出的第二封信:我商场愿意和你厂达成这笔交易,但每支价格能否降低为每支45元,希望你厂能送货上门,并在6月1日之前给予答复。5 月25日,商场回复甲厂:同意你厂意见,预付款将于5月28日汇至贵厂账户,请收款后立即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