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背景解读
唐宪宗元和十年(815),平卢节度使李师道派人杀了宰相武元衡,向中央政权示威,白居易认为这是极大“国耻”。激于义愤,他率先上书“急请捕贼,以雪国耻”,却被权贵们加上“越职奏事”的罪名;其后又有人造谣诬蔑说白居易的母亲因看花坠井而死,而白居易却作赏花诗、新井诗,“有伤名教”,于是白居易被贬为江州刺史,继而又被贬为江州司马。白居易获罪的真正原因主要是他写了针砭时弊的讽喻诗,正如他自己所说:“始得名于文章,终得罪于文章。”对于这次遭贬,诗人既感伤又愤慨,次年送客湓浦口,遇到琵琶女,写出绝世名作,借以抒发自己满腹的辛酸。
3.相关知识
新乐府运动
“新乐府”是白居易相对“汉乐府”而提出的,其含义就是以自创的新的乐府题目咏写时事,故又名“新乐府运动”。新乐府运动,是由唐代诗人白居易、元稹等所倡导的一场诗歌革新运动。
特点:自创新题,咏写时事,体现汉乐府的现实主义精神。
代表诗人:白居易、元稹、李绅、张籍、王建等。
主要作品:白居易的《新乐府》五十首、《秦中吟》十首,元稹的《田家词》《织妇词》,张籍的《野老歌》,王建的《水夫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