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新诗的语言形式
没有一种文体比诗歌更富有形式感。离开诗体语言,何以言诗?衡量诗人的造诣,首先要看对①诗体语言的创造能力。诗人的人格魅力,只有通过②语言形式的艺术表现力包含于诗美的魅力之中,才具有诗的价值。我们不能认同抹杀了诗歌形式自身的特性、忽略了诗体语言所独具的诗关能量生成的艺术转化。诗的意义和本质,总是包含于语言形式之中。新诗应是诗意本体与③形式本体的真正融合。
新诗的形式要素,包括“内形式”(隐喻结构、情绪节奏、心理逻辑等)与“外形式”(词语、体式、音节、韵律、色彩等)。实际上,诗的外形式与内形式是不可分的。“外形式”是对诗人的基本技艺和语言素养的显影,形成汉语诗歌特有的形式,凸现出诗的表征,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没有“外形式”,“内形式”就失去了依据。同样,“内形式”是对诗人的灵魂和生命体验的显影,没有“内形式”,“外形式”也成了空壳。新时期诗歌向内心的突入,促成了“内形式”的建构,而对“外形式”的轻视甚至抛弃,也造成了诗形的严重缺失和诗美的消减。本世纪五六十年代流行的半自由体、民歌体,因缺乏“内形式”(也有诗情虚假的原因),导致诗意肤浅或空泛。一首优秀的诗歌,总是内外形式健全完美,高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