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在中央设三公、三师、五省,其中五省为内史、门下、尚书、秘书、内侍。五省中秘书省悠闲,而内侍省全是宦官,五省实为三省。三省中内史掌决策、草拟,长官为内史令;门下省掌审议与封驳,长官为纳言;尚书省掌政务的执行,长官为尚书令。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掌官吏的考核与任免;礼部掌国家礼仪制度,如封禅、册封太子、后妃等;兵部掌握军事;工部掌工程建设等;度支掌国家赋税与财政;都官掌刑狱词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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