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及其演变
1.确立:隋唐时期,在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
2.职责:中书省起草诏令;门下省负责封驳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下设六部。
3.作用
(1)三省之间互相牵制,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
(2)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了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4.演变
(1)宋朝:设置“中书门下”,作为宰相办公机构,其长官为宰相;但相权已被分割:军政归枢密院掌管,财政归三司掌管,宰相只保留行政权。
(2)元朝:废除三省,实行一省制,只设中书省,六部也归入中书省。
5.影响:决策、审议、执行权力的分解,既明确了行政分工,又使三省相互牵制,对后世的国家体制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省六部制“民主色彩”的本质
所谓的“民主”是指三省之间分工明确、相互牵制,以防止大臣专权,且唐太宗鉴于隋亡的教训,善于纳谏,增加了这一制度的“民主色彩”。但从本质上看,这一制度仍然是君主专制制度的一部分,是为了加强君主专制。因此,它只是一种“皇权下的民主”。
二、选官制度
1.西周:实行贵族世袭的“世卿世禄”制。
2.战国至汉初:实行军功爵制度。
3.汉武帝时期:实行察举制和征辟制。
4.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
5.隋唐至明清:实行科举制。
(1)背景:隋唐统一后,士族没落,依据门第选官的制度已不适应政治和社会的需要。
(2)创立:隋文帝时开始分科取士,隋炀帝时设进士科。
(3)完善:在唐代成为中央统一分科、定期举行的考试选官制度。
(4)影响:为不具有贵族身份的士人提供了参政的机会,扩大了统治的社会基础,促进了官僚体制的进一步成熟,为官僚队伍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才,成为中华帝国长期保持繁荣的制度保障之一。
评价科举制
科举之善,在能破朋党之私……不能应试者,有司虽欲徇私举之而不得……此实选举之官徇私舞弊之限制。
——吕思勉《中国制度史》
三、监察与谏议
1.监察制度
(1)原因:保证官僚队伍的廉洁和效率。
(2)表现:秦朝在中央设御史大夫;汉代在中央设御史府,地方设刺史;明清在中央既设有都察院,又设有六科给事中,在地方设有负责司法、监察的按察使司。
2.谏议制度
(1)原因:需要有制度来对皇帝的言行和决策进行监督。
(2)表现:隋唐三省六部制中的门下省负责谏议和封驳;宋代还出现了独立的谏官机构——谏院;明清时期已经没有专门的谏议制度。
3.评价
(1)消极:不能从根本上约束皇权,也不能杜绝官僚队伍中的腐败和低效现象。
(2)积极:在整顿吏治,打击地方割据势力,维护中央集权,谏正皇帝过失,防止决策失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教材拓展] 封建社会监察体制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随同封建制度的产生而萌发,伴随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建立而诞生,又随着封建君主专制的不断强化而发展、完备,形成了两大系统,一是御史监察系统即监察制度,是皇帝的耳目,职责是纠察官邪,肃正朝纲,主要运用弹劾手段进行监察;二是谏官言谏系统即谏议制度,职责是讽议左右,以匡人君,监察方式主要是谏诤封驳,审核诏令章奏。台官对下纠察百官言行违失,谏官对上纠正皇帝决策失误。二者构成了封建社会完整的监察体制。
四、汉唐以来政治制度的特点
1.以三省六部制为代表的中央行政体制、以科举制为代表的选官用人制度、维护官僚队伍廉洁高效的监察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高度成熟的体现。
2.古代政治制度的完善成熟既是大一统中央集权国家发展的需要,又反映了社会结构的变化。
[素养提升·融会贯通]
?探究1 君主专制制度的演进
史料一(汉)武帝重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