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提:资产阶级革命
1.背景
(1)历史传统:13世纪设立议会,开始有限制王权的习惯。(2)经济:17世纪初,英国资本主义已经有了较大发展。
(3)阶级: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形成。
(4)政治:斯图亚特王朝的专制统治阻碍资本主义发展。
2.过程
(1)1640年革命爆发后建立共和国。
(2)1688年,“光荣革命”结束了复辟王朝的统治。
3.特点:通过宫廷政变的形式为资产阶级革命披上“合法”的外衣,和平夺权。
“改革”是当事各方都以理性的态度妥协的结果,只要有一方坚持不妥协,就无法“改革”,社会矛盾必然以不是“坚决镇压”就是“激烈革命”一类的暴力方式解决。……人们自然向往并总是称赞英国革命的平和。但在英国革命时期,正是由于统治者善于妥协,才使英国革命相对平和。
——雷颐《走向革命——细说晚清七十年》
二、确立过程
1.1689年颁布《权利法案》:立法权由国王转移到议会
(1)内容:以明确法律条文限制国王权力,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等权力。
(2)作用:议会的权力日益超过国王,君主立宪制确立起来。
《权利法案》最重要的作用是限制了王权,以法律形式肯定了资产阶级统治地位,正式建立起君主立宪制的新型国家。
2.形成责任制内阁:行政权由国王转移到内阁
(1)形成:1721年,下院多数党领袖沃波尔主持内阁会议,责任制内阁开始逐渐形成。
(2)内容:内阁成员集体负责,在大政方针上保持一致,与首相共进退。如果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就要垮台。
(3)结果:国王成为“统而不治”的虚君,仅保留某些名义上的权力。内阁逐渐成为英国现代政治权力的中心,英国成为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国家。首相掌握国家行政大权,通过议会掌握立法权,事实上成为国家的领导者。
3.进行议会改革:民主权利由贵族转移到工业资产阶级
(1)背景: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