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证法的定义
在证明数学命题时,先假定命题结论的反面成立,在这个前提下,若推出的结果与定义、公理、定理相矛盾,或与命题中的已知条件相矛盾,或与假定相矛盾,从而说明命题结论的反面不可能成立,由此断定命题的结论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作反证法.
2.反证法证明的思维过程
反证法的证明过程可以概括为“否定——推理——否定”,即从否定结论开始,经过正确的推理,导出逻辑矛盾,从而达到新的否定(即肯定原命题)的过程.
用反证法证明命题“若p则q”的过程可以用以下框图表示:
→→→
1.应用反证法推出矛盾的推导过程中,作为条件使用的有( )
①与结论相反的判断,即假设;②原命题的条件;③公理、定理、定义等;④原结论.
A.①② B.①②④
C.①②③ D.②③
C [根据反证法的定义,①②③可以作为条件使用.]
2.用反证法证明“如果a>b,那么>”,则假设的内容应是( )
A.如果a>b,那么=